封建王朝时期男女地位差别巨大,男子三妻四妾被视为有能力,女子必须遵守三从四德,心甘情愿充当丈夫的陪衬,在家里相夫教子,这样被视为贤妻良母。
男女地位有天壤之别,万一丈夫不幸去世,女子必须为丈夫守节,没有婆家允许不得改嫁,只能孤独终老一生,一旦有任何别的想法,就面临各种歧视和惩罚,其实这还不是最悲惨的事情,有时候这些女子还被当成货物一般互相交易,让人难以接受。
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,古代人想了一个办法,如果真的娶不起老婆,那么就离另辟蹊径,想了一个办法生育后代生下儿子,延续家族的血脉,这个规定直到民国才禁止,这种办法叫典妻制度。
典妻制度在古代曾经非常流行,它是作为正式婚姻制度的一种补充,历史渊源流长,早在汉朝时期,就有记录,当时,因为战乱纷飞,各地百姓过得都不平静,所以买卖妻子作为一种商品进行,《汉书·贾捐之传》记载:“嫁妻卖子,法不能禁,义不能止。”
第二种方式被称为“坐堂招夫”,意思就是男方入赘女方家中,而这名女性的丈夫已经去世,入赘的男方必须改为女子前夫的姓氏,因此这一做法又叫“坐产招夫”或者“寡妇聚夫”,这种方式看似是男子入赘到女子家中,为很多没有能力娶妻生子的光棍找到一条传宗接代的办法。
但实际上也体现了对女性不公平,即便这些女子的丈夫去世,她们也不能重新追求婚姻幸福,只能通过这种方式为亡夫家族继续奉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