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自: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
2月9日,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市场监管局获悉,该局于2月8日召开影院行业行政指导约谈会,就该县电影院要求消费者自费购买3D眼镜的“霸王条款”等违规行为进行约谈。
“不要藐视消费者权益。约谈是提醒,是告诫,如果今后还有这种情况,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惩。”会上,阳朔县市场监管局、阳朔县消费者举报中心有关负责人提醒电影院负责人,电影院要求消费者自费购买3D眼镜的“霸王条款”,是以格式条款方式免除经营者责任同时加重消费者责任的行为,属于典型的“不平等格式条款”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。
会议中,阳朔县市场监管局对电影院提出了整改意见,要求其撤销店内和网络平台上的不平等条款;要向观看3D电影的消费者,提供符合观影条件的3D眼镜,并尽好向消费者告知的义务;要自我约束,诚信经营,自觉维护消费者权益,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。
作者 |?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孔国俊 通讯员 韦祎
编辑 | 李若莹
审核 | 沈艳阳